2021年第2次院长办公会议
2021年3月29日上午,院长刘立云主持召开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第2次院长办公会议,会议传达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学生处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请示》。会议认为: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学生处对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符合省教育厅的新规定,能够更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学生处重新修订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科研处提交的《关于承办“国际传统音乐学会全球音乐史研讨会”线上国际会议的请示》。会议认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单位国际传统音乐学会联合主办“国际传统音乐学会全球音乐史研讨会”线上会议,组织学者共同探索人类音乐历史,有利于学校增加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促进“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会议议定:同意科研处提交的《关于承办“国际传统音乐学会全球音乐史研讨会”线上国际会议的请示》。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2021年度校内预算编制情况的请示》。会议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部门预算及校内各单位教学、业务工作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计财处编制了2021年度学校校内预算分配草案,基本符合学校当前的发展实际。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计财处提交的《关于2021年度校内预算编制情况的请示》,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会议研究讨论了计财处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认为:依据相关规定,计财处对《四川音乐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能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资金安全管理。会议提出:原则同意计财处修订的《四川音乐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会议研究讨论了艺术处提交的《关于审议“我校2021新年音乐会”经费使用情况的请示》。会议认为:我校2021新年音乐会的成功举办,促进了与各友好单位之间的文化友谊交流,展示了学校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精神风貌。会议议定:同意艺术处提交的《关于审议“我校2021新年音乐会”经费使用情况的请示》。
六、会议研究讨论了总务处提交的《关于2021年教职工体检的请示》。会议认为:开展教职工体检是关爱教职工的一项举措,需要办实办好。会议提出:原则同意总务处提交的《关于2021年教职工体检的请示》。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七、会议研究讨论了国资处(资产办)提交的《关于制定<四川音乐学院物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认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实际,国资处(资产办)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四川音乐学院物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能够有效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是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一项举措。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国资处(资产办)提交的《四川音乐学院物资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八、会议研究讨论了国资处(资产办)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会议认为: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国资处(资产办)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四川音乐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能够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国资处(资产办)新修订的《四川音乐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九、会议研究讨论了图书馆提交的《关于审议图书馆2021年文献资源采购计划的请示》。会议认为:在广泛征集各系(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文献信息资源需求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文献购置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相关方面意见,图书馆制定了2021年文献资源采购计划,符合学校今年文献资源建设实际,有利于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图书馆提交的《2021年文献资源采购计划》。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十、会议研究讨论了国合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会议认为:鉴于我校现有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管理办法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学生参与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如何保留学籍、学分认证和学位授予申请等标准和流程,国合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处起草了《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能够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开展国际交流,保障学校和参与学生的各方权益。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国合处起草的《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会后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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