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拟对学生食堂非大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招标,本次招标物资用于四川音乐学院致民路校本部学生食堂、新都校区学生食堂,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比选采购项目
包号 | 品名 | 品目号 | 入围及供货 |
第一包 | 郫县豆瓣 | 1-1 | 一家供两校 |
第二包 | 鸡蛋 | 2-1 | 武侯校区 |
2-2 | 新都校区 | ||
第三包 | 豆制品 | 3-1 | 武侯校区 |
3-2 | 新都校区 | ||
第四包 | 低值易耗品 | 4-1 | 一家供两校 |
第五包 | 鲜鱼类 | 5-1 | 武侯校区 |
5-2 | 新都校区 | ||
第六包 | 蔬菜类 | 6-1 | 武侯校区 |
第七包 | 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大豆油)、非转基因压榨四级菜籽油 | 7-1 | 一家供两校 |
二、比选采购内容:2020-2022年学生食堂非大宗物资,共计7个包(10个品目号),投标人最多可以对2个品目号进行报价,每个品目号各设置一名中标供应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和不足入围要求,做废标处理。
三、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的能力的合法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万元(第五包鲜鱼类合法企业注册资金可在20万)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8、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10、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1、第一包: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包含调味品等;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食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等,并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经销商与生产商有效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签订时限应覆盖本次需方合同期限、内容包含本次招标产品项目)。并分别提供投标期近6个月带有“CMA”标识的质检报告1份。
10.2第二包:生产商(养殖类企业)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家禽屠宰及销售;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禽蛋类产品销售;并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经销商与生产商有效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签订时限应覆盖本次需方合同期限、内容包含本次招标产品项目),提供鸡蛋最近6个月带有“CMA”标识的质检报告1份。
10.3第三包: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包含豆制品类产品;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经销商与生产商有效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签订时限应覆盖本次需方合同期限、内容包含本次招标产品项目),并分别提供近6个月带有“CMA”标识的质检报告1份。
10.4第四包: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日杂用品、塑料制品、清洁用品等,并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经销商与生产商有效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签订时限应覆盖本次需方合同期限、内容包含本次招标产品项目),分别提供各品类近6个月带有“CMA”标识的质检报告1份,各品类详见开标一览表。
10.5第五包: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水生动物养殖、批发零售鱼类产品;经销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鱼类产品;并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经销商与生产商有效销售合同或委托加工合同(签订时限应覆盖本次需方合同期限、内容包含本次招标产品项目),分别提供各品类近6个月带有“CMA”标识的质检报告1份。
10.6第六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蔬菜溯源证明。
10.7第七包:投标人需是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包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分别提供各品类近6个月带有“CMA”标识质检报告1份。
1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号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四、定标原则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为成交人,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确定第二、第三名为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优劣顺序排列。
2、成交人出现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比选人可以按顺序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人(按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招标人亦可重新招标。
3、成交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成交人违反合同条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按顺序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招标人亦可重新招标。
五、比选文件组成、印制和签署
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 附件1
2、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 附件2
3、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根据各包比选项目对应的特殊条件。
4、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注:法人本人投标则只需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实施方案:企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业绩情况(以近三年有效供货合同为准,其中学校同类供货不少于一所)、服务方案、安全预案等
7、其它比选资格要求明确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根据评分标准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附件4。
(格式不限,内容根据本比选文件要求自拟)
六、比选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准备比选文件壹份,投标人编制的比选文件中应当包含以上1-7的内容。注:比选申请文件按投标品目号制作:如投标人投2个品目号,比选申请文件应投标品目号分别各做一份。
2 、比选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 、比选文件正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5 、比选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 、比选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7、投标文件编制混乱,投标商将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比选文件应当密封,比选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件号、品目号、投标日期并签章。注:比选申请文件按包件制作:如投标人投2个包件,比选申请文件应按包件分别各做一份。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4日下午 17:00时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学生食堂2楼现场获取;报名供应商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1年1月29日上午10:00,比选文件递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学生食堂2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黄老师:028-85430363 13880008672
李老师:028-85430363 13980541885
九、本次比选邀请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音乐学院官网(0530e.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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